西交多伦多校友会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西安交通大学多伦多校友会”(注册名称: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of Toronto,联邦非营利注册号94317-5).本会会址设在加拿大多伦多。
第二条本会是由在多伦多及其周边(包括加东)地区的西安交通大学校友自发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西安交通大学多伦多校友会是根据相关程序设立1的西安交通大学校友会的团体会员。报备西安交通大学校友关系发展部,并接受其的指导和监督,但无隶属关系。
第四条本会宗旨:发扬“饮水思源”的优良传统,团结、组织西安交通大学多伦多及周边(包括加东)地区校友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与联谊,互惠互助。为西安交大的海外游子创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园。
第五条本会的任务及工作目标:
1、遵守加拿大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服务会员:发扬“真诚,关爱,奉献,包容”的校友工作精神,加强与母校及各西安交通大学校友会组织和校友之间的联系,通过举办各种交流活动、聚会活动和联谊活动,在会员间开展联络感情,交流人生体验,拓展交大校友网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为全体会员的事业发展,生活美满,感情交流和继续深造等努力创造价值并提供交流平台;
3、服务社会:发扬交大的优良传统,发挥校友资源优势,积极为加东地区各校友企业及个人发展提供帮助,互通有无,共同进步;
第二章业务范围及活动内容
第六条本会的对外业务范围:
1、不定期与母校联系,反馈和沟通信息,建立校友、校友会、母校之间信息通道;
2、接受校友对母校的捐赠委托并安排相关事宜,并在本校友会力所能及范围内适当地宣传母校和提升母校声誉;
3、筹集和管理本校友会活动基金,包括但不限于校友及母校对本校友会的捐赠;
4、促进与西安交大各地校友组织的联系和交流;
5、积极参与多伦多地区校友会联盟的活动,保持与本地其他校友会以及五所交大校友会的合作;
6、编辑和出版本校友会内部刊物,建设、维护和管理本校友会网站及社交网络平台。
第七条本会根据会员及实际需要开展以下各项活动:
1、 收集整理本地区校友信息,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库(未征得同意,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校友的个人信息);
2、 加强本地区校友之间的联系、团结和合作,充分发挥校友互助力量;
3、 举办各种专业讲座以及各类联谊活动,交流与研讨工作与生活中的各种课题与难题;
4、 开展文娱、体育和旅游活动,增进身心健康,凝集校友力量,促进会员友谊;
5、 筹集和管理本校友会活动基金,包括但不限于校友及母校对本校友会的捐赠;
6、 建设、维护和管理本校友会网站及社交网络平台。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凡在加东地区工作、学习或居住生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西安交通大学校友:
(1)各个时期在西安交通大学(含:交通大学、原西安医科大学、原陕西财经学院以及西安交通大学参股的其他合法办学机构)毕业、获得学位、进修的学生;
(2)曾在西安交通大学(含:交通大学、原西安医科大学、原陕西财经学院以及西安交通大学参股的其他合法办学机构)及其附属单位任教、任职者;
(3)西安交通大学(含:交通大学、原西安医科大学、原陕西财经学院以及西安交通大学参股的其他合法办学机构)聘请的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名誉博士以及其他兼职人员等;
1″相关程序”是向母校提出自愿组成校友会的意愿并提出相应的理事会人选名单和所涵盖的地区。母校对所提供名单进行每位一一审核确保身份真实。经母校认可并在母校备案后即可作为全球校友会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并接受校友工作部的指导,正式备案的校友会将进入母校年鉴。母校提供章程版本供各新建校友会参考使用。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校友,经与本会联系备案,承认本会章程,后即可入会;
2、本会新增会员由校友会进行登记,并由校友会统一备案;
3、自愿加入校友会微信群并承认本章程者即视为本会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产生本会各种机构成员时,有选举、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并有建议权;
3、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4、有对本会和母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可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和服务,优先享受本会会员提供的各种优惠服务;应会员要求开展其他有益活动;
6、获得优先参加本会与其他单位联办的各种讲座和联谊等;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2、执行本会的决议,自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关心本会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友会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
4、关心及支持母校发展,宣传校友,宣传母校,宣传本校友会;
5、积极向本会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6、积极向本会反映校友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7、积极承担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本会采取会员大会制度。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委托理事会组织完成);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5、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
6、决定本会的更名、合并和终止事宜。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应提前一个月公告通知,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二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备西安交通大学校友会和西安交通大学校友关系发展部。但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根据实际情况,会员大会可以通过网上进行。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负责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2、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建议:各附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有至少一位理事担任);
3、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审核及确认新增会员资格,对会员资料及变更进行统一记录和报备;
5、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6、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7、推举德高望重的校友为本会名誉会长、名誉顾问;
8、推选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校友会主要领导成员;
第十八条理事会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含委托授权)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参加表决理事(含委托授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
第二十一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为人正直,出于公心,热心校友会工作;
2、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二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出席会员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会长或秘书长由于各种原因在任期内无法继续担任职务,暂由理事会推选一位副会长,副秘书长或理事来代替,直到下届正式选举。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并行使下列职权:
1、对外代表本会;
2、召集和主持召开理事会;
3、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对理事会负责,主持校友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名副秘书长、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决定;
4、处理理事会交办的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校友会一年重大活动2次。理事会成员应积极收集会员及母校、会员单位、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信息,提交理事会。由理事会初步确定主题,由会长召集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八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1.理事*的基本条件:
1)常住大多/加东地区,在校友会注册的加拿大居民/公民;
2)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向上,乐于奉献;
3)关心支持参与校友会的各项活动并积极为校友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4)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并愿意为校友会的日常事务和大型活动义务付出包括自愿捐款捐物;
5)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务实进取,勇于担当;
6)一身正气,敢于抵制和揭露不良风气。
2.理事的产生/增补:
1)理事由会员大会投票推选,理事会成员宜占会员总数的5-8%,实际人数由理事会根据工作需
要决定;
2)新理事的产生由理事会推荐,个人自荐,会员推荐相结合,原则上从义工群体产生;
3)新推选理事候选人由理事会根据理事条件核实后在校友会群进行必要公示;
4)理事会在决议罢免理事或接受理事辞职时,应进行理事增补。对于理事增补,以新理事产生的办法进行顺位增加。
5)当候补理事**人选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由理事会从会员中推选替补理事***,担任理事工作,享受理事的权利和义务,直到下一届改选。
3.理事的暂停/罢免:有以下行为的理事将遭到暂停或罢免
1)触犯刑事案件的理事自然被罢免;
2)抹黑母校,严重损害校友会声誉的;
3)借校友会名义或校友会活动为自己谋私利的;
4)经常不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5)分裂校友会;
6)极度不尊重其他校友或者歪曲事实严重损害其他校友声誉;
7)其它严重错误。理事会可以罢免理事,但本人不服,或其他理事有异议,可以提请会员大会审议,甚至否决理事会决议。被暂停工作理事在理事会三分之二通过后需在会员大会公布。
*是正式的理事会成员。
**在会员大会上有足够多选票,但是又没有进入理事会,而被选择进入后备理事名单的普通会员。
***是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理事会缺员时,被理事会临时邀请来担任理事工作的会员。
第五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会的经费来源:
1)活动费用AA制;
2)本校友会内部个人及公司,企业资助。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第三十一条本会授权理事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校友会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总监及会计,实行会计监督。确保账目明细公开。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账目。
第三十三条本会接受加拿大税务局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本会理事会成员属热心义务奉献,没有工资待遇等报酬。
第三十五条:关于微信群,群规和网站
1.校友会微信群是校友会的无形资产,归校友会所有。它是校友会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由校友会理事会直接管理;
2.微信群群主由现任校友会会长担任,会长卸任后群主自然转向下届会长;
3.校友会微信群各功能性子群同样属于校友会无形资产。子群配合大群开展工作,和校友会工作计划保持一致。子群群
主由理事会指派人员担任并保留根据需要更换所有冠名西交大多伦多校友会的功能性子微信群群主的权利;
4.校友会群规是理事会管理大群的重要基础,通过理事会组织在大群讨论通过后执行;
5微信群管理采取现任理事轮流值日;
6.校友会网站是校友会的无形资产,归校友会所有,由理事会指定人员专门管理。
第三十六条.西安交通大学多伦多校友会(注册名称: Xi’anJiaotong UniversityAlumni AssociationofToronto,联邦非营利注册号94317-5)及其标识亦属于校友会的无形资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利用该名称对外从事与校友会无关的活动。
第六章终止程序
第三十七条本会在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在册会员联名提出终止议案,或在完成章程规定宗旨有无法克服的困难、以及不可抗力的等原因必须终止活动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交会员大会表决。在否决票不超过十位自然人会员时,则视为通过本校友会终止议案,由会长签署有关文件,并报西安交通大学校友关系发展部备案后即可终止本会活动。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一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修改议案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大会通过后当日生效,并应在15日内,报西安交通大学校友关系发展部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在原章程(于2015年3月29日西安交通大学多伦多校友理事会第一次大会通过)基础上修订,并经西安交通大学多伦多校友会2017年6月22日第二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向西安交通大学校友关系发展部报备实行。
西安交通大学多伦多校友会
2017年6月22日